在广东,遇到欠钱不还上门讨债或起诉需要哪些证据?第一,借款合同、欠条、借条。第二,出借记录,比如银行的转账记录。微信、支付宝的转账记录。第三,委托广州讨债公司上门催款记录,其中包括催款函、律师函或者微信短信的催款记录,以及电话录音的催款。
第四,还款记录,主要是对方在讨债公司协商写下还款的证明。第五,结算单、对账单,双方进行对账的凭证,对账的证据。第六,借款或还款的沟通记录,其中包括微信、短信或者电话录音的沟通记录。以上6项证据中,只要您有其中的任何一项,都可以作为欠款纠纷起诉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希望上述文章可以帮助到您。
如何约定借款利息?首先我们来说一下最高利率能约定到多少?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,最高的利率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。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LPR的4倍,那么根据我们2025年的最新数据呢,LPR的四倍最高是12.4%,也就是说我们目前借款中所约定的利息只能小于或等于12.4%。
那么有些人可能会说,那我在借条中,我除了约定利息以外,我再约定违约金,我再约定其他等等的费用,我这样是不是所有的费用加起来,我就可以超过12.4%了。这个答案肯定是否定的,因为我们所约定的这个最高的4倍LPR,指的是我们借期内所有的费用,既包括了我们的利息、违约金和其他的费用。所以呢,我们不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去变通的去突破,然后LPR思维的限制。
然后,另外可能还有一些人呢,会说因为我的在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,那么我是不是现在还有权利需要利息。关于利息,是这样,如果在借期内我们没有约定,但是对方逾期还款了,那么我们从对方逾期还款之日起,我们就可以跟对方要利息,也就是我们法律上所讲的资金占用费。所以说呢,当初在借钱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,也并不代表着后续我就不能再要利息了。以上呢,就是关于借款利息的一些常见问题,希望可以帮助到您。